結婚六年,傅景年從沒愛過我。
可我S後,他卻發了瘋。
他的痴情感動天地,周年祭這天,閻王把我給放了。
「本王不願意拆散一對有情人。」
「你去把他帶下來吧。」
1
臨S前,我聯系傅景年,想見他最後一面。
他不耐煩地斥責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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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林夕月,你有完沒完?」
「今天是沈甜的生日,你非要挑這種日子,來觸她霉頭是吧?」
我苦笑。
「景年,我跟你說了很多次,癌症的診斷書,不是假的,我覺得今天很不舒服,我——咳咳——」
「景年,快過來,陪我一起吹蠟燭啊!」
「懶得理你,要S就去S。」
還沒說完,電話那頭,已經傳來一陣忙音。
傅景年毫不猶豫,掛斷電話。
要S就去S。
這是他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。
我看著漆黑一片的屏幕,無聲地扯了扯嘴角。
心裡說不上有多難過,也許這麼多年,我早就已經麻木了吧。
兩人少年夫妻,從校服走到婚紗。
本來該是人人稱頌的一對。
可直到去年,我才發現,傅景年當初的情書,送錯了人。
他喜歡的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的同桌,沈甜。
沈甜人如其名,大眼睛白皮膚,一笑起來,嘴角兩個甜甜的梨渦,是很受男生追捧的校花。
傅景年說,沈甜太好看了,太難追,自己也沒把握。
恰好,我收到了他的情書,紅著臉點頭答應。
「林夕月長得也不錯啊,而且她跟沈甜關系好,我當了她男朋友,每天都能跟沈甜親近,挺好的。」
「本來想玩一段時間就分手,誰知道,哎,林夕月挺傻的。」
「這麼多年她對我的付出,你們也都看到了吧,我真的不忍心。」
「隻能娶啰,男人的責任。」
傅景年端著酒杯,說這些話的時候,神情滿是故作瀟灑的落寞。
酒桌上的狐朋狗友紛紛感嘆。
「傅總,好男人!」
「有情有義,有擔當!」
傅景年苦笑。
「我這輩子也就這樣了,如果重來一次,希望我能勇敢一點。」
有人勸他,不要這麼想,其實娶了沈甜,也不一定有現在好。
起碼,我陪著他白手起家,創下如今的局面,我的能力品性,各方面都沒的說。
傅景年嘴角的笑淡下來。
「你了解沈甜嗎?」
「林夕月在任何方面,都比不上她。這種話,別讓我聽第二遍。」
我握著手裡剛拿到的癌症報告書,站在包廂門外。
竟然不知道,哪個消息更讓我難過。
2
我是個在感情上很遲鈍的人。
結婚這麼多年,傅景年缺少儀式感,從來不會在任何節日給我買禮物。
我就說服自己,他是踏實過日子的人,整不來那些花裡胡哨的。
他經常忙於應酬,整夜不回家。
我告訴自己,那都是為了我們的事業。
他嘴巴很毒,時常挑剔我的穿衣打扮,譏笑我腰不夠細,皮膚不夠白。
我一笑而過,直男癌,是這樣的,說不來甜言蜜語。
我為他找了無數借口,幫他遮蓋那些不愛的事實,假裝自己是幸福的。
可是身體比大腦更誠實。
醫生說,癌症除了受遺傳影響外,也是情緒病。
六年的夫妻生活,日復一日的打壓冷遇,消磨盡我對他的感情。
連帶著,把我的軀體,也摧殘得千瘡百孔。
現在一切都要結束,我竟然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。
傅景年說,如果重來一次,他想勇敢一點。
我想,如果重來一次。
我再也不要遇見傅景年。
我遺憾地閉上眼睛。
沒想到,再睜開眼時,我又看見了傅景年。
他抱著雙臂站在一旁,滿臉寵溺地看著沈甜切蛋糕。
電話又響起,傅景年笑意收斂,眉頭緊皺。
「林夕月,你——」
「喂,是林夕月的家屬嗎,這邊是南城第一人民醫院,林夕月在十八點零七分去世,你過來辦理一下手續。」
傅景年愣了片刻,握緊電話,嗤笑。
「林夕月教你這麼說的吧,嗤,長本事了啊,還學會找人幫著騙。」
「騙你爹!我他媽忙S了,誰吃吃那麼空啊?」
「再不來,我通知警察,遺棄屍體罪,抓你這個傻逼去坐牢。」
醫院的工作人員忙到現在還沒吃晚飯,怨氣比鬼都大。
傅景年被罵了一頓,臉上浮現一抹驚慌之色。
他倉皇轉身離開酒店,沈甜追在後面,喊了他好幾聲,他都沒聽見。
3
醫院的走道上,傅景年一路狂奔,鞋都跑丟了一隻。
看見白布下的屍體時,他忽然怯懦地往後退了兩步。
「這是惡作劇吧?」
「林夕月,你給我出來!」
「神經病!」
護工一把掀開白布。
「S者家屬,過來確認籤字,快一點!」
看清我的臉。
下一秒,傅景年臉上的血色唰一下褪得一幹二淨,他踉跄著,跌坐在地上,往前爬了幾步,握住我的手。
傅景年崩潰痛哭。
「林夕月,夕月,老婆,老婆,你醒來啊——」
「呵——」
耳邊忽然發出一聲不屑的感嘆。
我扭頭一看,一個穿著古裝黑袍,個子高大,五官極為清冷英俊的男人站在身旁。
他衝我冷漠地點頭。
「黑無常,喊我範大人就行。」
什麼鬼,這世界上真的有黑白無常?
我緊張地攥緊手掌。
「大人,我S了嗎?」
黑無常:
「嗯。」
「走。」
姿態高冷,一句廢話都沒有。
我遺憾得轉頭看了一眼傅景年。
他明明不愛我,怎麼我S後,他卻那麼難過呢。
這是不是說明,他對我也有幾分真情。
那我這六年的婚姻,總算不是一個笑話。
黑無常看穿我心底的想法,冷笑。
「正常人丟了一隻雞都要心疼。」
「S了哭幾天,正常得很,一個月就把你忘了。」
4
黑無常說錯了。
我S後,傅景年發了瘋。
第一天,他抱著我的屍體坐了一整晚,誰來都拉不開。
第二天,他哭到吐血。
第三天,沈甜來看他,他雙眼發紅,從廚房拿了把菜刀,要SS沈甜,說讓她給我償命。
「都是你這個賤人,一直告訴我夕月的診斷書是假的,都是你,是你害S她的!」
沈甜嚇得尖叫逃竄。
「你不要衝動啊,S了我,你也要坐牢。」
「S了你,我自己自S,我陪她一起去S,這是我們欠她的。」
旁邊的人趕緊阻攔,搶下他手裡的刀。
傅景年被眾人SS壓住,以額搶地,悲聲痛哭。
第七天,他逐漸接受現實,花重金給我買了塊風水絕佳的墓地。
第十天,第二十天……
傅景年每天晚上,都睡在我墓碑前。
早上,他給我準備好早餐,耐心地用毛巾,一點點擦拭墓碑。
「老婆,我想買你喜歡吃的,可我想了一圈,我竟然不知道你愛吃什麼。」
墓碑前,擺了一地豐盛的食物。
豆漿油條、包子餃子、三明治、飯團面包,中西合璧,亂七八糟什麼都有。
傅景年用手捂住眼睛,有晶亮的淚珠順著指縫滑落。
「我真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。」
「如果重來一次,換我每天給你做早飯,好不好?」
無人回答。
清風卷起枯葉,落在他肩膀。
地府眾人,哦不是,眾鬼,看得唉聲嘆氣。
「好痴情啊,太感動了吧。」
「對啊,我都忍不住要哭了。」
5
這幾年出生率下降得厲害,每年S的比出生的要多。
投胎大排長隊。
我拿的號碼牌,已經排到五十年之後了。
地府有一塊大屏幕,陽間還有人惦記的,都會在屏幕上滾動播放畫面。
惦記的情感越深,排名越靠前。
眾鬼闲著沒事,每天都蹲在屏幕前,看電視一樣,邊看邊闲聊。
林老頭S了都二十年了,他女兒今年還想起他,為他大哭一場,真是個大孝女啊。
「林老頭咋不高興?」
「他高興個啥,他活著的時候,重男輕女,隻對兒子好,恨不得吸他女兒的血呢。
結果S後,還是閨女給他張羅後事,每次播這個,都在打他的臉。」
一個枯瘦的老頭,捂著臉蹲在地上痛哭。
「是我沒長眼!招娣啊,別想爸爸了,爸爸不配啊。」
畫面切換。
傅景年坐在辦公椅上,手裡拿著我的照片發呆。
秘書恭恭敬敬。
「傅總,按您的要求,在墓地附近蓋了個樓盤,配幼兒園的,房價是周圍的五折,肯定有人買。」
傅景年點頭。
「嗯,她喜歡小孩,喜歡熱鬧。」
「對面再蓋一個公園,種滿櫻花樹,她最喜歡櫻花。」
秘書猶豫。
「傅總,櫻花不是你喜歡的嗎,你喜歡,好像是因為,沈小姐她——」
傅景年忽然暴怒。
「不許提那個賤人的名字!」
他發狂一樣,把桌面上的東西掃到地上,然後小心翼翼撫摸照片。
「夕月,你的仇,我全都給你報,沈家很快就要破產了,你等著看吧。」
地府眾鬼感嘆地鼓掌。
「厲害了,痴情,痴情種子啊!」
「對,這都快一年了吧,他的生活裡還是隻有林夕月,這用情真的深。」
這麼多年,地府的紙幣通貨膨脹。
另一樣東西,卻通貨緊縮得厲害。
那就是人間的情感。
這要擱古代,一個男人懷念亡妻十幾二十年,都很常見。
現代快節奏,別說幾年了,能堅持幾個月,已經算深情。
我到地府之後,卻連續霸榜一整年。
眾人正感嘆著,一陣黑風湧動。
所有人恭敬地站直身體。
「無常大人。」
「嗯,林夕月,過來。」
黑無常板著萬年冰山臉,抬眸掃我。
「走吧,跟我去一趟陽間。」
我大驚。
「陽間?我還能回去?」
黑無常言簡意赅。
「閻王大人最近也很關注那塊屏幕。」
「他發了善心,叫我把傅景年帶下來陪你。」
6
我蒙了。
「什麼意思?」
「姓傅的原本還有五十年陽壽,閻王慈悲,在生S簿上抹掉了。」
「他很快就會S。」
黑無常寬大的袖袍一卷,平地起霧,到處白茫茫的一片,我啥也看不見了。
我半喜半憂,心情十分復雜。
憂的是,我對傅景年其實已經心S,並不是很想見他。
喜的是,當鬼的日子非常不好受,傅景年在陽間,心裡再苦,也比我好過百倍。
鬼魂無感無覺,聞不到氣味,看不見顏色,沒法吃東西,也感受不到觸碰,就像一團空氣。
唯一有的感覺,就是痛覺,地府時常有陰風掃過,因為沒有身體保護,那些風從空蕩蕩的魂魄中穿過去,仿佛數萬根寒針刺入大腦。
每吹一陣風,數萬萬鬼魂齊聲哭嚎尖叫,場面非常壯觀。
有些魂魄弱,在陽間沒人惦記的,被風吹上幾次就散了,根本等不到投胎那一天。
現在傅景年能下來陪我,總比我一個人受苦強。
雜亂的思緒中,黑無常提醒我,「到了。」
我睜開眼一看,立刻激動得渾身顫抖。
我終於又能看見顏色了!
熟悉的別墅臥室,黑色的真皮沙發,白色絨毛抱枕,棕色復古邊櫃上,還擺著一瓶豔麗的玫瑰花。
一切擺放陳設,和之前一模一樣,沒有分毫變化。
隻是沙發上,卻有兩道人影,赤身裸體糾纏在一起。
傅景年喘息著,帶著酒勁,想要推開坐在懷裡的沈甜。
「滾開!」
「我不要!」
沈甜SS抱住他,哭道:「景年,夕月也不想看見你這樣的。」
「她那麼愛你,她肯定希望你過得幸福啊。」
傅景年渾身一怔,痛苦地閉上眼睛。
7
沈甜把頭靠在他胸前,一邊哭,一邊開始回憶,我有多寬容大度。
我和沈甜從高中開始,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。
她長得好看,經常有男生糾纏她,每次我看見了,都會大吼一聲。
「你們幹什麼!」
沈甜說,我握著掃把衝過去的樣子,很像一個俠女。
我們兩人的友情裡,我一直充當保護她的角色。
我替她趕走騷擾者,我借錢給她,她忙著戀愛,我給她抄筆記,大學畢業,我幫她找工作。